岗位职责
1. 主持制定并组织实施学院的发展规划、学科建设、师资队伍建设、课程建设方案。
2. 全面负责学院的教学工作,推进教学改革,严格教学管理,督促检查各教研室的业务活动,持续提升思政课教学质量。
3. 领导学院的科研工作,组织科研项目申报、成果评审与推荐,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。
4. 负责教师的聘任、考核与培训,推荐选拔学科带头人,建设中青年骨干教师梯队,全面提升教师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业务素质。
5. 主持学院行政管理工作,召集院务会议等重要会议,并确保学院经费的合理、合规使用。
6. 代表学院开展校际、校地的工作交流及社会服务活动,加强学院的特色建设与对外宣传。
7. 高效完成学校党委及行政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任职条件
1. 必须为中共党员。拥护党的领导,严守政治纪律,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良好的职业道德。
2. 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,马克思主义理论、哲学、思想政治教育等相关专业背景。副高级及以上职称。
3. 拥有5年及以上高校管理工作经验,具有马克思主义学院或同类院系院长/副院长管理经验者优先,熟悉高等教育规律,在马克思主义理论相关学科领域有较高的学术造诣。
4. 卓越的组织领导与协调能力,出色的对外交往和沟通能力,深厚的文字功底与理论水平
5.身体健康,能胜任岗位要求,原则上年龄不超过50周岁(条件优异者可适当放宽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