岗位职责:
部件维修工程师(民用航空器部件维修):
1、对客户送修的损伤部件进行检查,并编写损伤报告和处置方案;
2、根据适航文件、维修工卡,执行部件清洁、分解、修理、组装或改装;
3、正确查阅航化品MSDS、TDS,并依照上述文件安全、正确地使用航化品;
4、编写并执行相关工具、设备维护保养计划;
5、执行车间指定区域的6S管理工作;
6、执行上级领导安排的其它工作。
任职要求:
1、工科类专业,专科及以上学历;
2、具有团队合作精神;
3、良好的英语阅读理解能力;
4、熟悉民用航空器部件结构修理相关知识;
5、熟练查阅相关部件的CMM、SRM、SPM、EM等英文手册;
6、具备修理B737/CFM56-7、A320/V2500、A320/CFM56-5B等机型短舱部件或A320、B737雷达罩经验者优先;
7、持CCAR-66 R3执照者优先,执照英语3级以上优先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