任职资格、工作经验、知识技能要求:
1.本科以上学历,具有硕士、博士学历者优先;
2.取得律师执业资格证并具有长年独立执业的经验,具有司法工作经历者优先;
3.具有扎实的法学专业功底,熟悉法律研究的方法论、工具及途径;
4.具备明确业务方向,优秀的执业能力,有独立承办某一专业领域案件或非诉讼项目的经验;
5.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,能适应高强度工作压力;
6.具有独立组建业务团队、管理专业法律部门的经验和能力;
7.认同京都律所的发展理念,执业三年以上,在某个领域具有较高的法律专业技能、丰富的实践经验且具有一定的业绩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