岗位职责:
1.在公司党委、纪委领导下,负责推进全面从严治党、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,对公司党委和党员执行党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和决议以及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。
2.负责公司纪律监督体系建设与实施工作,协助落实监督责任,开展日常监督工作。
3.负责公司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、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日常工作。
4.负责办理管理权限内的案件审理、监督执纪等工作。
5.负责受理管理权限内的各类信访举报工作。
6.负责与上级纪检、巡视部门的沟通汇报工作,推进和督促落实上级巡视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。
7.负责承办上级纪委、监察、巡视部门以及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任职资格:
(一)基本条件。
1.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,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、方针、政策,遵纪守法,诚实守信。
2.事业心、责任感强,有良好的职业操守,自觉遵守保密要求和廉洁从业规定。
3.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。
4.认同中国国新及公司的企业文化和核心价值理念。
5.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。
6.公司规定的其他基本条件。
(二)任职资格。
1.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中共党员。
2.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,法律、金融、审计、会计、财务管理等相关专业优先。
3.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(1985年1月1日后出生),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。
4.具有8年及以上工作经历,具有5年以上党政机关、金融/类金融机构、国有企业纪检监察、巡视、党群等工作经验。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专业工作经验年限限制。
5.现任国有二级企业或中大型企业部门正职或任副职(或相当层级管理职务或职级)及以上岗位2年及以上。
6.心理健康,阳光、正面、抗压能力强;
7.具备较好的逻辑思维和分析能力,能够牵头开展监督、执纪、问责工作,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较强的文字工作能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