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 长沙市芙蓉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】是经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政府批准,依法设立的功能类国有独资企业,注册资本为10亿元。公司主要职能是以企业法人的形式,通过市场运作机制,代表政府行使国有资本投、融资主体职责,负责组织城市建设和国有资本运营。集团公司下设党建办、办公室、战略拓展部、投融资部、财务部、招采合约部、审计风控部、纪检监察室、规划建设部、人力资源部等部门以及新城置业公司、项目管理公司、资产管理公司等子公司。
【通用应聘条件】除岗位描述相应条件外,还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: 1、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,满足岗位要求并履行经济责任、政治责任和社会责任;2、具备较好的职业素养,能遵规守法、廉洁从业,作风、形象和职业信誉好;3、具备较强的专业知识,熟悉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;4、身体健康,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和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5、无从业禁止限制或其他不得报名情况。如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》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的情形;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;曾被开除公职的;有违法、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;尚未解除党纪、政纪处分的。